随着3·15晚会的热播,一种特殊群体重新引起了热议,这个群体就是“职业打假人”。
顾名思义,“职业打假人”就是把“打假”作为一种职业来进行,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来发展。
据悉,职业打假人每年甚至灰花费数百万元来购买假货,这样的打假行为真的是可提倡的吗?
《消法》和《食品安全法》本来是为众多购买的人服务,为避免和惩罚制假售假行为,而如今,它们却成了职业打假人用来谋生的手段。
诚然,这个社会上存在着各种制假售假行为,这对于消费者,对于各行各业乃至对于整个中国社会的发展是百害无一利的。所以我们应该每个消费的人都能提高法律意识,我们期望当消费者想到自己被商品生产者销售者所欺骗时,能够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每一个消费者在遇到权利被侵犯时都能拿起法律武器,这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这也是一个国家法制程度高低的表现。
我们应该冷静的分析一下这个群体的行为,当然,起初,这个群体的“先驱者”可能同样是买到了假货,在于商品生产者或销售者交涉时遭遇了不利,经过一番波折,最终拿起了法律武器保卫了自己的合法权利。
然而,这种事情不是只发生一次,在经历了几次这种事情之后,“先驱者”们意识到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制假售假的商贩是无限的,消费者受欺骗的机会也是无限的,于是他们树立起了一个美好的愿景:为众多购买的人的合法权益而奋斗,誓死与制假售假行为抗争到底!
随着经验的丰富,“先驱者”发现把打假作为职业不仅能对生产者销售者起到威慑作用,还能产生出很可观的经济效益,这简直就是名利双收嘛!
这种近乎灰色的盈利模式被“先驱者”证明是可行的,由此衍生出一批追随者,职业打假的群体也就逐步扩大,直至今日,成为了一个存在于地下的有着不可描述利益来源的群体。
当然,职业打假确实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对制假售假行为起到了威慑作用,这对我们众多购买的人是好的,对整个市场经济同样是好的。
可细想一下,这个群体是很庞大的,那么这样的一个庞大的群体对假货的需求量也是巨大的,因为这是职业打假人的谋生手段,如果市场上不存在假货,那么这个群体的饭碗怕是保不住了。因此,庞大的群体产生出庞大的市场需求,尽管这种需求是不正当的。
有需求就会有市场,有市场就会有生产,这是市场的一个循环,它可以是良性循环,一样能是恶性循环,因为市场是人力所不能控制的。
这样一来,职业打假人又催生出一个恶性的市场循环,也许,当初愿景是美好的,可又怎么能控制住市场规律呢?况且,职业打假人的目的又不那么的纯粹,哦,对,到了后期,以此来盈利的目的还是挺纯粹的。
职业打假人的存在,会催生一系列的利益关系,谁又能保证这个群体不会成为商家打压对手的工具?如此一来,受到蒙骗的还是消费者,毕竟羊毛出在羊身上。
打假是好的,捍卫身为消费者应有的合法权利更是提倡的,但是,把打假作为谋生手段势必让打假变了味,市场的循环会使最终受到侵害的仍是消费者。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