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滨村,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坐落于钱塘江南岸。改革开放初期,江滨村的工业传统、区位优势与政策环境使其规模化的工业化走在地区乃至全国前列。工业化带动当地经济蒸蒸日上,大量的工作机会带来了成批移民的涌入。据统计,江滨村2017年登记的在住人口约4000人,外来人口占其四成。与大量涌入的外来务工人员一同出现的另一类移民则是通过婚嫁进入并定居当地的“外来媳妇”。婚姻是当代中国内部人口流动的重要驱动力。1990年以来的三次人口普查多个方面数据显示,女性婚迁人口在总婚迁人口中的占比分别为90.8%、88.9%与82.6%。女性作为婚姻迁移主体这一现象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婚姻迁移中的性别差异成为性别研究与移民研究的连接点。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助理研究员张冠李博士的论文《生命历程理论视角下女性跨省婚姻迁移决策的待机变迁——以杭州市萧山区江滨村“外来媳妇”为例》(妇女研究论丛,2020年5月)关注女性跨省婚姻迁移的决策过程。张冠李博士在论文中指出,“外来媳妇”的婚姻决策呈现代际间的差异。张冠李博士于2014至2015年在江滨村开展了为期11个月的驻村调查,并在2018年与2019年前后进行了四次回访。受访的35位“外地媳妇”均系外省嫁入江滨村,分别来自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湖南、安徽、江西、广西、黑龙江、辽宁等十个省、市、自治区,最大年龄61岁,于1981年嫁入当地,最小24岁,于2016年嫁入当地。根据婚迁时间,张冠李博士将受访的“外来媳妇”分为三批 :第一批于1990年前嫁入江滨村,共11例;第二批于2005年前嫁入江滨村,共18例,第三批于2006年至今嫁入江滨村,共6例。那么,“外来媳妇”在怎样的时空情境中做出移民外嫁的决定?影响其决策的因素有哪些?张冠李博士从经济环境、社会资源和社会网络三个维度来探寻江滨村三代“外来媳妇”移民决定依据。根据张冠李博士的调研,江滨村第一代女性移民原生家庭的状况大多符合“绝对贫困”的定义,张冠李博士认为,这与中国改革开放初期西南省份偏远地区自然条件恶劣、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等因素息息相关。而与此同时,浙北农村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充分的利用区位条件和政策红利,积累了先发优势,因此,对于寻求脱离贫困、实现经济境遇改善的西南省份女性具有相当的吸引力。而张冠李博士在调研中发现,嫁入江滨村的第二代女性跨省婚姻移民的原生家庭经济条件有着显著改观。除传统的西南省份作为迁出地外,安徽、江苏、江西、湖南等邻近省份的农村地区也成为第二代“外来媳妇”的重要来源地。原生家庭的经济条件改善与原生社区的经济发展使得女性跨省婚姻移民对婚姻更有底气:她们不再认为离乡远嫁是改变生命轨迹的唯一途径。相应地,在这样的时空情境下,她们的婚嫁决策逐渐演变为一种对等的、双向的选择。张冠李博士访谈的6位00年代中期起嫁入江滨村的“外来媳妇”均为“二代移民”,她们大多在家乡被老人养育,并在家乡完成义务教育后随父母来到萧山。这一代“外来媳妇”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较为复杂:一部分访谈对象的父母与亲戚已在萧山成功扎根,能够为女儿在当地的婚嫁市场上提供与男方对等、甚至优于男方家庭的经济条件;另一部分访谈对象的父母在萧山当地工厂务工,职业与收入并不稳定,加之近年来资本收益挤压劳动收益、贫富差距日渐扩大导致外来务工人员在移民迁入地普遍的相对贫困状态,其原生家庭与个人对于婚姻交换所带来的经济情况改善仍抱有期待。在访谈中,张冠李博士发现,1980年代嫁入江滨村的第一代“外来媳妇”的婚姻移民选择中往往含有向上社会流动的显著动机。这一批江滨村“外来媳妇”婚姻的决策往往与她们个人发展的规划息息相关。婚姻是一种补偿“外来媳妇”在老家的地域、性别劣势的手段,并成为其长期享受浙江沿海地区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福利的保障。与第一代“外来媳妇”不同,江滨村的第二代女性跨省婚姻移民大多循“先外出务工、后婚嫁落户”的生命历程轨迹。囿于在迁入地有限的社会网络与资源,这一代外出务工的婚龄女性依旧将婚姻作为实现其社会流动的依托,补偿其因社会资本缺失而丧失的向上流动机会。在富裕农村落户的吸引力不再仅仅体现于个人职业发展的前景上,富裕地区本身可提供的包括土地在内的资源以及福利保障成为了她们决策的重要依据。而2010年前后嫁入江滨村的第三批“外来媳妇”,其移民的形式则由代内选择转变为代际投靠,通过婚姻落户当地成为了一个较为自然的选择。这一代“外来媳妇”在其移民与婚嫁的决策过程中对于社会因素的考量并不再局限于迁入地与迁出社会在城乡、地域、性别领域的差别。她们更多地考虑怎么借助并利用先期移民至萧山的父母的社会资源实现个人发展。张冠李博士认为,江滨村第三代“外来媳妇”的婚嫁选择中作为向上社会流动途径的意义被淡化。不同于前两批“外来媳妇”,她们面临着全新的时空情境:父母长期在当地务工所积累下的本土知识、人脉关系与财富成为了移民与婚嫁抉择中最内核的社会资源。与前代相比,她们个人的能动性在通过婚姻筛选并获取对个人职业发展、生活福利有利的社会资源方面并未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张冠李博士经过访谈发现,在第一批“外来媳妇”的社会网络中,家庭、亲族、社区共同构成了她们婚迁的动力。许多村庄甚至形成了“远嫁文化”:“女大不中留”的惯例体现了对于女儿生命历程轨迹以及对转变发生时机的社会期待。彼时,长距离的迁移以及与此伴生的种种交通与通讯的不便切断了大多数“外来媳妇”与原生家庭及社区的联系。1990年代起通过婚嫁定居江滨村的女性移民则面临着与先期“外来媳妇”截然不同的社会网络与舆论环境。这一时期,虽然鼓励女性通过婚嫁向富裕地区的流动仍内嵌于不少“外来媳妇”迁出地社会的期望之中,但女性移民的原生核心家庭对于外嫁的决定不再盲从本地观念,一味地将女儿“外推”。另一方面,“外来媳妇”的移民决策受到了来自代内同乡、密友的支持。对于移民与婚姻的“自主选择权”是这个同龄群体外嫁选择的基本特征。2000年代中后期起通过跨省婚姻迁入江滨村的“外来媳妇”则面临着家乡与迁入地两边社会网络及其所承载的社会期望间的割裂。作为“移民二代”,她们通过代际投靠来到萧山,并最终选择在此定居。少年时期在家乡的生活与青年时期在迁入地的经历为她们圈定了二分的社会网络格局,也在不断的碰撞中构成了她们移民与婚嫁决策中的推力与拉力。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社会的人际网络样态不断变革,其对于女性跨省婚姻移民生命历程的影响也有所差别。这种差异构成了江滨村三代“外来媳妇”中显著的同龄群体效应:第一批“外来媳妇”往往受到家乡社会网络的推力而实现远嫁;第二批“外来媳妇”面临社会网络中矛盾的观念与取向,而既已实现移民的亲友网络构成了外嫁的拉力;第三批“外来媳妇”因其生命历程的轨迹而身处割裂的社会网络中,二分的社会网络使得她们的婚嫁选择、身份界定与社会时间观的建构面临重重困难与犹疑。张冠李博士表示,“外来媳妇”婚迁决策的讨论是基于自己在浙北农村田野调查的中国当代女性跨省婚姻移民研究的组成部分。在驻村田野调查期间,自己还就“外来媳妇”移民后的身份界定、家庭生活、社会融入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考察,该研究项目中对农村女性跨省婚姻移民婚迁决策与婚后生活的考察共同构成了针对这一群体的民族志素描。近期,澎湃新闻()就以上问题采访了张冠李博士。受访的35例外来媳妇中,婚后生活的贫困是相对普遍的挑战。这里所说的贫困并非绝对的生活资料匮乏,而是“相对贫困”的状态。在江滨村,本地婚嫁大多是当地人的首选,因为本地婚姻普遍被认为是两个当地家庭财富、社会资源的整合与结合。一系列包括聘礼、嫁妆、媒人、宴请在内的制度安排保证了这种交换的对等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门当户对”。当前,江滨村男方聘礼的“时价”已达到了18.8万(一说28.8万)元。在江滨村中,迎娶“外来媳妇”的男性大多处在当地财富序列的下端,不少是因为无法支付聘礼而选择放弃本地婚嫁,而另一方面,从外地只身嫁入江滨村的“外来媳妇”往往很少获得娘家的支持,这使得新成立的家庭在一段时间内面临经济与社会资源上的窘迫。这种窘迫既是物质的、也是心理的:不少“外来媳妇”因为婚迁,在其生命历程中相继经历了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贫困对于她们的影响巨大而深刻,贫困一度构成村落污名化“外来媳妇”的原因以及外来媳妇自身身份界定、社会融入的障碍。虽然在由跨省婚后构成的核心家庭中,通过夫妇的勤劳工作,大多能达到当地中等生活水平乃至更高,但克服“相对贫困”、摆脱贫困污名往往是江滨村“外来媳妇”的共同经历,并且成为她们彼此间共鸣的基石之一。如前文所说,第一代女性移民的婚迁往往是挣脱绝对贫困的努力,而第二代、第三代移民娘家经济条件整体有所改善、与浙北富裕农村的差距缩小。总体而言,“相对贫困”现象与跨省婚姻密不可分,当地人的婚姻选择与婚姻样态反映了江滨村的社会生态,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折射出微观层面的“阶层固化”现象。“外来媳妇”嫁入江滨村后,能够融入当地社会生活吗?她们如何界定自己的身份?“外来媳妇”对当地社会的融入与适应既是过程也是结果。受访的第一、二代“外来媳妇”中大多能操着流利的萧山方言进行邻里间的日常交往、在日常生活中践行本地习俗与习惯,并游刃有余地经营着自己的家庭和事业。就结果而言,“外来媳妇”良好地融入与适应当地的社会生活,但细究这一过程能发现很多更有趣的内容。譬如,“外来媳妇”并不避讳自己的外省出身,虽然如前文所述,她们对家乡的认同存在很明显的代际差异,但通过着意保留着“外地人”与“本地人”的双重身份,她们对其身份进行了策略性的界定与利用。我的采访对象中有一位从安徽广德嫁入江滨的“外地媳妇”在当地的工程队担任会计。她能一边用萧山话搞定与当地管理人员和上级部门的交涉,又一面和外来务工人员互称老乡、打成一片。她坦言,通过灵活利用“外来媳妇”的身份,她在哪个圈子中都不可能会受到排斥。“外来媳妇”对迁入地社会生活与文化的适应是一个高度个体化的过程:每个个体的背景与性格、每个家庭提供的环境与支持迥然不同,造就了社会适应与融入的不同进路。与此同时,这种适应与融入又是一种必然的要求与结果,跟着时间的推移,潜移默化、悄然发生。对35例婚迁女性的观察表明,每位“外来媳妇”都逐渐接纳了当地传统对于母职、妻职的界定,以一心为家、孝顺和气、朴素节约、勤勉工作为标准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在“外来媳妇”的叙述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她们家乡与迁入地习俗、文化、观念的冲突,譬如一位从广西柳州嫁入江滨的妇女抱怨家乡的山歌与音乐被当地人当做靡靡之音,婆婆禁止她在家唱歌等。然而,几乎所有“外来媳妇”为了长辈的满意与邻里间的好口碑,都按捺下了个性的表达与作为当地“异文化”的文化实践。“外来媳妇”常将婚后社会融入过程中的不满与压抑诉诸苦难的公开表述。“外来媳妇”诉苦的内容大多为过去家境的艰难、多年来为达到良好生活水平的个人努力与牺牲、由远嫁导致的与娘家的隔阂、社会融入过程中障碍。诉苦往往发生在日常交流中,不仅强化了“外来媳妇”小群体的联系及群体内对特殊的身份认同,也向邻里展示了社会融入过程的不易。这种诉苦不仅作为一种情感宣泄,更是“外来媳妇”精心打造的去污名化策略,是她们巩固社会融入与适应的重要环节。(因本研究项目访谈涉及受访者个人与家庭情况,系个人隐私,依照学术伦理要求,本文与项目其他学术成果中的村落名称与人名均作模糊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