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富华菲”被法院断定侵权 运营商辩称翻译是“桃子王子”

发布时间: 2024-02-03 19:52:21 | 作者: 调查服务公司|

  近来,又一起奔富(Penfolds)侵权案宣判。一公司将小标签酒贴上“奔富华菲”标签,在春糖白酒区设展,但仍被奔富品牌方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奔富华菲运营商拒不承认侵权,称自己的品牌英文名Peachpricess译为“桃子王子”,与Penfolds无关。进口公司则与奔富华菲“划清界限”,称进口了一批小标签酒,且只收取了署理费。

  2021年4月,糖酒会期间,南社布兰兹公司托付一家知识产权公司赴成都,在白酒企业扎堆的大成宾馆,在随行公证人员见证下,从标有“上海宁喆”字样的房间内获得的被诉侵权产品为“奔富华菲1208西拉子干红葡萄酒”。

  南社布兰兹有限公司的托付人还在电子商务平台查找知名称为“澳大利亚奔富668华菲750ml X 2瓶礼盒装”的产品,价格388元、会员专享价358元。

  南社布兰兹有限公司是归于富邑葡萄酒集团旗下子公司,富邑为奔富(Penfolds)的品牌拥有方。南社布兰兹有限公司为“Penfolds”、“奔富”系列商标在我国的权利人。

  为此,南社布兰兹有限公司将奔富华菲的运营方和进口公司——烟台圣彼堡酒业有限公司与烟台瑞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损害商标权为由告上法庭。

  南社布兰兹有限公司以为:奔富华菲全体与南社布兰兹公司的“奔富”商标未形成显着差异,运用了与南社布兰兹公司产品高度近似的赤色瓶盖、白色印花长方形标贴,而且涉案侵权产品正面标贴的文字及图形排版、字体、色彩等均与南社布兰兹公司产品高度近似,妄图搭乘奔富知名度,歹意误导和混杂顾客的成心很显着,应予以严惩。

  圣彼堡酒业公司觉得本身的产品与奔富并无联系,该公司负责人辩称:商标“奔富华菲”在请求时曾在商标局查询,其时没有“奔富”这个商标。自己品牌的商标英文“Peachprincess”翻译成中文是“桃子王子”的意思(编者注:直译应为“桃子公主”),而南社布兰兹公司英文商标没有实意。

  该公司还称:自己总共进了200箱1200瓶酒,没有大举推行出售。电商上的产品则不是公司出售的。

  但音讯显现:2017年12月1日,圣彼堡酒业公司请求在第33类包含白兰地、红葡萄酒等产品上注册第27837293号“奔富华菲”商标。因为南社布兰兹公司针对该商标提出异议,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2月20日以混杂误以为由,作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决议。

  瑞辰进出口公司则为自己推脱职责,并称:2018年1月,公司受圣彼堡酒业公司托付,向烟台海关申报进口原产于澳洲的瓶装干红葡萄酒合计200箱,该批葡萄酒系澳洲原产,入库时外文标签上有原产地、酒精度、生产商、葡萄采摘年份等该产品的相关根底信息,无品牌标明。为慎重起见,公司还获得了圣彼堡酒业公司供给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签发的《奔富华菲商标注册请求受理通知书》,状况为“受理通知书发文”,一起查询了相关政府网站,未发现有侵权状况。

  该公司还指出:公司在本案中仅作为该批货品的进口署理人办理了正常的署理进口事务,除收取合同规定的进口署理费外,无其他不当得利,也并未从该批货品的出售中获利,因而无需承当任何侵权补偿职责。

  但是,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必定的查询,发现奔富华菲系由圣彼堡酒业公司托付瑞辰进出口公司光瓶进口,由瑞辰进出口公司依照圣彼堡酒业公司的托付进行贴标后出售。法院以为:首要,“奔富华菲”商标并未获准注册。而瑞辰进出口公司作为专业葡萄酒公司,不只不躲避,还协助圣彼堡酒业公司在光瓶葡萄酒上加贴被诉侵权标识。因而两家公司均存在片面差错。

  法院还指出:虽然两家公司在2018年申报进口时 “奔富”商标没有获准注册,但在侵权葡萄酒实践流入商场、产品上运用的“奔富华菲”标识开端发挥其辨认来历的功用时,南社布兰兹公司的“奔富”商标已获准注册并已具有必定知名度,被诉标识的运用简单使相关大众发生混杂误认。

  综上,法院判定烟台圣彼堡酒业有限公司与烟台瑞辰进出口有限公司立马中止损害 “奔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补偿南社布兰兹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销合计15万元,被告烟台瑞辰进出口有限公司承当连带补偿职责。

  WBO也在互联网进行了查询,发现现在网络上现已鲜有奔富华菲的产品推行与出售页面,仅有可以查到的一个奔富华菲出售页面中,显现产品已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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