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5-6期最高院公报案例汇编 法宝双语案例

发布时间: 2024-03-08 06:06:34 | 作者: 调查服务公司|

  北宝推出“法宝双语案例”栏目。本栏目选取近期热门司法案例进行双语发布,每两周一期,欢迎关注!感谢新老朋友对北宝的全力支持,我们会持续为大家提供更好的法律信息服务。本周推送第一百零四期,主要关注2023年第5-6期最高院公报案例!

  本期双语案例推送北京派尔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科烸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开发合同纠纷案等2023年第5-6期最高院公报案例。

  1.北京派尔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科烸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开发合同纠纷案

  3.上海环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法瑞纳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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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双语案例推送北京派尔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科烸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开发合同纠纷案等2023年第5-6期最高院公报案例。

  1.北京派尔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科烸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开发合同纠纷案

  3.上海环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法瑞纳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一、北京派尔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科烸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开发合同纠纷案

  在双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一方因对方违约未实际履行己方对待给付义务,但请求对方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不宜仅基于请求方未履行对待给付义务而迳行驳回其诉讼请求。为实现双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可依据案件事实判决双方互为对待给付义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和法规,不得扰乱社会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居间合同约定的居间事项系促成签订违反法律和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该居间合同因扰乱建筑市场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合同,居间方据此主张居间费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3年第5期(总第321期)第44-48页

  三、上海环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法瑞纳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中,被诉侵权人据以主张现存技术抗辩的现存技术系其本人或者其授意的第三人违反明示或者默示的保密义务而公开的技术方案的,人民法院对其基于该技术方案的现存技术抗辩不予支持。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3年第5期(总第321期)第33-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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