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安排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含已婚、未婚、离婚、丧偶、无爱人、同居等)及其名字、性别、出世年月日、民族、工作、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 。
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颁布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未婚证明又叫做“独身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载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刻是否在民政部分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分开具。
4、离婚的人应该带上离婚证或法院调停(判定)书,丧偶的人要带上公安机关部分出示的逝世证明;
5、托付别人处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托付书和被托付人身份证。必定要注意托付书的格局不能有过错哦,要件必定要完全。
代理未婚证明一般要:公正处托付书,托付人身份证原件,两张相片,当事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等。处理按揭借款的未婚证明必须由民政部分开具。
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证明之前,最好先电话承认一下,由于各地派出所除了要求重要文件之外,其他的文件可能会有所差异。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