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不说,就说在知识产权领域。当年小龙坎火锅被冒牌店搞得不堪其扰,启动维权,很多千奇百怪的理由就冒出来:
有冒牌店说,只有门楣上的那个木板上、桌椅上有“小龙坎”三个字,要侵权也是那块木板侵权,那个桌椅的事,我们火锅又没有侵权!
还有些假冒店说,你凭什么告我们?我们用你的商标,也还是为了扩大你的影响,我们的努力才让你的商标更有名,凭什么要抹杀我们的功劳!
这其实还不稀奇。前段时间,上海警方,在广州去抓了几十人制造销售“LV”等名牌箱包的嫌疑人。其中一个人的朋友托人找到我,聊完案件,顺便抱怨了一句:
总之,侵权违法都是千百种理由的。但是,再好的理由,再多的理由,违法就不是违法?侵权也不算侵权了?
华视聚合公司采取影视版权维权行动,有很多网站、企业用了盗版的电影,被人起诉后,在一片哀嚎之后,继之以理直气壮:
我侵不侵权先不说,你这样起诉我们一群人,就是在割我们的“韭菜”!你欺负中小企业,把维权当生意!你好坏!
究其理由,就是从去年1月到如今,这家“华视聚合”公司起诉了1053起侵犯影视著作权的案件。
就因为起诉的案件多了,就觉得“侵权人”变成了“被害人”,正当的维权,就变成让小企业生存困难?
这理由倒是很清奇的:一个人的侵权那是侵权,但是一群人呢,嘿嘿,那是行业发展需要吧!
合着此公司,必须得把影视版权免费给大家使用好了,这样才可以救这些侵权的企业,免得他们因为没有盗版可以用,就倒闭了。
因为他们靠盗版引流,“比如报道里,他们靠在盗版的电影资源,或放在自己的网站上吸引客户,或给自己的公众号引流”,这不是生意吗?
2019年的数据,qq视频亏损30亿,阿里系的优酷亏损158亿,而爱奇艺呢?93亿!
就问一个问题,要什么样的维权手段,才能挣到30亿呢?快给我说说,这个生意我去做!
一方面视频公司且不说运营,就是采购这些影视版权,都是需要花真金白银,都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开支,否则版权方凭什么卖给你呢?
就拿这次风波的主角,华视聚合来讲,要获得新媒体电影版权8233部、电视剧1645部、52795集,动画片1041部,得花多少钱?但是,他起诉的案件有多少?
1053件。就谈这1053起会有多少收益?别谈律师费,说律师费伤企业的感情,就说正常的情况法院的判决,我好奇检索一下:
一个成都的网站播放《羞羞的铁拳》,折腾了好久,判决金额多少呢?把损失和维权合理开支都算上,才赔偿6000元。
何况,还要应付故意提管辖异议的事情,还有执行的问题。那就算是都获得赔偿,又执行到位,1053件能够有多少钱?
这样的判决金额,公司大概率要赔钱!每一次维权,都是一项成本的支出。怪不得爱奇艺要赔钱,敢情一部分赔在了维权的律师费上了。
说真的,别说这些权利方了,我做律师很多年,维权都是一个苦活,这等于是猫抓老鼠的游戏,我在明,侵权人在暗。
很多书店都有盗版书卖,但是你去取证,书架上就一本书,你起诉吧,他就说我就只卖这一本,你能赔多少钱?别说律师费,取证的停车费都不够!
就看着这一个市场如此糟糕?作为版权方,必须去行动,不管成败,如果不去维权,他的权利体系就塌掉了,大家都去盗版,谁还愿意理他正版呢?
维权,这玩意真不是一般人可以做的事情,非常辛苦。很多时候,从寻找到取证,从判决到执行,奔波无数,活生生的要脱层皮。
我有个朋友,专门做侵权方的律师,按照他的话说,你们是又傻又笨,折腾了那么久,付出了那么多,可能到头来还拿不到钱。
很多时候,我们理解错了知识产权维权的意义。这不是在保护一个版权商,而是在保护一个产业生态,甚至是一个社会的信任度:
习在2017年07月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就专门谈到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他指出,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
为什么还要辛苦投入呢?那些投入了巨大艰辛获得的智力成果,不被保护,那社会就是一片荒芜。
如果我们不保护,反而还鼓励、纵容一群人去做侵权的事情,那我们该如何彼此信任?我们该如何让我们这个社会被别人信任?
在国际社会上,我们应该建立我们的名声,建立我们诚信、遵守知识产权的信心,这不单单是为了经济的繁荣,也是一种民族自尊吧?!
维权从来不是生意,维权是一种市场的无奈之举,是一种成本,是一种企业的负担。
而侵权才是一门生意。知识产权制度,归根结底,不外就是不要让侵权这门生意,做得太顺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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