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免费相亲,最快当天就‘脱单’”“包你找到老婆,结婚还送酒送黄金”……都说天赐良缘,现如今,一些婚介机构居然也可以为“结婚”做担保——只要你成为他的会员,并支付一定的“婚保费”,婚介公司便会承诺你一年内结婚,而且到时还能返还80%的费用。如果你以为这样“脱单”就稳了,那么有很大的可能性已经陷入新型婚恋诈骗的圈套。
今年6月,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查办了一起“婚托”诈骗案,该案受害人达300余人,涉案金额共计250余万元。2023年9月18日,林亮(化名)等3名嫌疑犯因涉嫌诈骗罪被判处十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
王先生今年40多岁,离异后一直单身。尽管亲友也给他安排了几次相亲,但都因他有过婚史而作罢。
2022年10月,王先生看到路边有人在派发相亲传单,说是免费介绍对象。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王先生扫描了宣传单上的微信二维码。不一会儿,果然有一个叫“菲菲老师”的“红娘”通过了他的好友请求。聊了几句后,对方邀请王先生参加即将举办的免费相亲活动。
活动被安排在一家婚介公司。当天,王先生见到了3名相亲女士。虽然说是免费,但是当王先生想和其中一位女士互换微信时,公司却要求缴纳会员费8800元。为了不错过“天赐良缘”,王先生咬牙交了钱。
王先生如愿加到了心仪女士的微信,并且相约吃了饭、看了电影,相谈甚欢。更令王先生高兴的是,对方丝毫不介意自己有过婚史,这让他一度认为自身遇到了“真爱”。
然而,好景不长。一周后,这位女士对王先生的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最后以“不合适”为由,将王先生拉黑了。
不甘心的王先生想要婚介公司退回会员费,老板却称无法退款,但是能再介绍3名女性。于是王先生又加了其中一位女性,但是相处一段时间后又被对方拉黑了。
无独有偶。2022年12月,小李也在小区里捡到了一张相亲活动宣传单。冲着“免费”二字,小李添加了对方微信。这次,小李不仅充了会员费,还另外购买了“婚保”服务。所谓“婚保”,就是婚介公司承诺,保证为小李找到老婆,如能结婚可退还80%费用,还会赠送价值1万元的酒水和2万元的黄金购买券。这让小李兴奋不已,当即又多交了9000元的“婚保费”。
小李也经历了和王先生同样的遭遇,期间,他还为其中一名心仪对象支付各种花销近一万元。在经历了几个相亲对象前后态度大反转并被拉黑后,小李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2023年2月,多名与王先生和小李情况相同的被害人陆续到派出所报警,以林亮为首的婚介公司“婚托”诈骗团伙浮出水面。
林亮此前是一家婚介公司的员工,随着对婚介行业越来越了解,他发现,很多单身客户苦于没有交友资源,往往对婚介需求较大;而且大多数人容易受到“免费”的诱惑,会逐渐对婚介公司产生信任与依赖。
2022年4月,林亮从原公司辞职,自己注册了一家婚介公司,开始专门从事相亲诈骗。他先是借助以往的资源,从其他婚介公司偷来大量客户信息,作为主要诈骗对象。然后,他将富有婚介经验的范某和曾在KTV打工的李某收入麾下,共同实施诈骗。
他们首先雇来大量“邀约人员”发放传单、并充当“红娘”,吸引男客户扫描微信,参加相亲活动。李某从KTV招揽女员工充当“婚托”,这些婚托则假意与受害人相亲,并且吸引对方取得信任。当受害人想要互加微信进一步了解时,李某便作为“谈单人员”趁机向客户介绍会员、婚保等项目,促使受害人交钱。
林亮会定期在微信群发布电话邀约话术技巧,每周亲自组织“红娘”们培训,使其建立与男客户之间的信任。对于“婚托”的“工作内容”,也同样有着严密的套路:“他要求我们至少聊七天并且吃一顿饭,让客户感觉自己没被骗,之后再以‘个子太矮’‘说话不礼貌’‘太过于亲昵、不矜持’等很多理由删除客户微信。”到案后的“婚托”张某交代,如果聊天不到七天,老板还会打电话督促。
▲“红娘”和“婚托”上岗前均需进行“话术培训”,图为该诈骗团伙用于诈骗的“话术本”
所有通过相亲骗得的钱全部转入林亮账户,由林亮二次分配。其中,“邀约人员”可获5000元底薪加上10%提成,“谈单人员”可获5000元底薪加上30%提成,“婚托”可获200元一天的好处费加上相应提成。另外,林亮还会根据诈骗金额大小相应调整提成,调动成员积极性。经查,一年间共有300余人被骗至公司相亲,诈骗金额共计250余万元。
2023年5月,该案被移送至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审核检查起诉。“在取证过程中,多数被害人不愿意透露自己因相亲被骗,拒绝配合制作笔录,还有一些被害人压根联系不到。”承办检察官说道。为了全面查清案件事实,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侦查相关电子数据,完善证据链条,后又查获数十名“婚托”。
对于移送检察机关审核检查起诉的“婚托”,检察官根据诈骗数额、退赔情况、认罪认罚等情节综合考量,
依法作出相应处置。对于诈骗数额不够刑事立案标准的“婚托”,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今年6月,林亮等3名嫌疑犯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9月18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林亮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判处范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被“催婚”是当代众多年轻人面临的问题,由于社交圈固定、性格内向等原因,很多单身青年难以找到比较合适对象,在此背景下,婚介行业应运而生。毋庸置疑,婚介行业的出现顺应了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需求,但由于缺乏行业监督管理和法律规范,婚介行业良莠不齐。不法婚介公司往往采用虚假承诺、介绍“婚托”、哄骗式消费等套路,引诱客户支付高额费用。当客户识破圈套后,往往由于证据不足等,陷入维权困境。
早在2009年,我国首部规范婚介服务机构的国家标准《婚姻介绍服务》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婚介服务应规定服务期限,不应提供无限期或介绍到成功为止的服务。此外,还规定婚介机构从业人员上岗前和上岗后均应参加民政等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并且开展的岗位技能培训。适婚青年可通过检查证照是否齐全、规模大小、熟人咨询等方式,提前了解婚介机构资质与客户认可度;通过查看红娘是不是具备从业培训经历,判断红娘专业程度与机构权威性,从而谨慎选择婚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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