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侵权目标包含财产权、人身权、人格权、知识产权等。与传统的民事权力(财产权、人身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专利权、商标权比较,作品权具有权力的多重性及可分性的特色,即作品权包含了作品财产权和作品人身权,其间,作品财产权又包含了仿制、扮演等十多项权力。上述权力既可独立行使,也可结合行使。相应地,作品权侵略权力的行为的损害目标,也会表现出下述特色:一是财产权与人身权一起被损害;二是多项财产权与人身权一起被损害。
此外,依据作品权法第46条第三项的规则,出书别人享有专有出书权的图书的,构成侵略权力的行为。这表明,作品权侵略权力的行为的损害目标还包含合同债务。跟着社会的开展,一些国家的法令也开端将第三人对债务的损害作为侵略权力的行为对待〔3〕。作为与现代社会文化、科学事业的开展息息相关的法令,作品权法首先将对债务的侵略规则为侵略权力的行为,确保了债务当事人即享有专有出书权的图书出书者权力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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