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职业打假我们该怎样面对

发布时间: 2024-04-15 13:00:42 | 作者: 挽回爱情服务|

  今年618消费黄金日,我们在消费的同时,很多商家却很是苦恼,面对职业打假,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处负责人给大家指路。对于职业投诉举报行为,我们大家都认为应当做到一要正确看待,规范处理;二要做到尽好义务、维护权利。

  现如今,网购已经是进入了大众的生活,由于是网上购买,网上的投诉举报大致上可以分为三种,那么商家该怎么样面对以下情况呢?

  第一种是通过购买商品,发现商品质量品牌等情况不符合,判定商品为假货,个人对商家进行举报投诉。面对这样的一种情况,商家应该依法进行赔偿,并换掉自己的商品。现在网上很多一件代发,代销等情况,有些商家甚至都没仔细了解过厂家产品,就开始销售该厂产品,导致店铺客户消费体验极差。再此提醒各位商家,代销之前,一定要自己先了解一下厂家的产品,以免对自己的经营信誉造成不好的影响。

  第二种类型是,一些个人或组织主动发现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过程中存在侵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后,以消费者的名义进行购买,并通过投诉或举报获取高倍惩罚性赔偿或举报奖励的行为,也就是通常所称的“知假买假”,这也是一种很常见的行为。对这种行为,我们要理解的是,已经超出了法律保护的范围,这样的投诉举报属于不合理诉讼,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对于“知假买假”者购买商品不是用于生活消费,则不在“消法”保护的范围以内。”我们正确应对这样的一种情况,应该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权益,“知假买假”不属于法律保护范围,当对方强行以此为要挟,要求赔偿的时候,我们该理性面对,这不属于正规投诉举报,情节严重的属于敲诈勒索了。

  第三种类型是,极个别人通过采用藏匿、夹带失效变质商品进入店内再虚假购买,或是购买后人为致使商品失效变质等手段故意夸大、歪曲、诬陷事实,进行投诉举报骗取或敲诈赔偿金的行为。这是一种“造假买假”的行为,我们大家都认为这种行为涉嫌敲诈勒索违法犯罪,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今年5月9日印发的《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第三十七条要求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对于这些,我告诫各位,如果是自己的店铺,给别人经营,虽然到时候法律追究的是经营者,淘宝规定的名字只是作为参考,需要配合调查,但是最好是签署一份协议或者专门的法律合同,就算是给自己很好的朋友或者亲人也最好把责任归属,都写清楚,以免出现纠纷。

  在此,祝各位网商商家在618之际大赚,祝各位消费的人都能买到自己满意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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