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来得到的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罪中七节的内容,一共涉及八个罪名。今天我们就通过八个鲜活的案例来了解一下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涉及的罪名及情形。
、常某某在居住地租用某厂房,雇佣他人利用散装原料润滑油灌装的方式,生产假冒著名品牌润滑油4千余桶,查获当日的市场行情报价合计为35万余元。经鉴定,上述查获的润滑油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常某某等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安某某在其家门口禁不住低价的诱惑,花费13万元从一名小贩手中购买了数百瓶各类假冒名牌白酒,并存放在其住处准备在其将来经营的饭馆内进行销售,后被查获。安某某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
陈某某未经权利人许可,购买散装身体乳灌入其购买的包装瓶内,又花费50余万元向左某某等人定制印刷假冒另外的品牌注册商标标识自行粘贴于瓶身上,并雇佣他人负责塑封、打包、发货,共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身体乳6万余瓶,非法经营数额140余万元。陈某某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左某某等人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某玻璃厂职工卢某发明设计“双层艺术玻璃容器”并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在专利保护期限内,周某某生产了双层艺术玻璃口杯,并大量销售。经鉴定,该口杯具备了某玻璃厂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在没有经过专利人许可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周某某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上述产品其行为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周某某构成假冒专利罪。
A激光制作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某,因公司经营困难,在明知陈某没有授权和委托书的情况下,仍授意该公司有关人员与其签订委托制作电视剧盗版光盘的合同,经鉴定查获的46万张光盘均为侵权复制品,王某某、陈某等有关人员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内容为其电影、电视作品的光盘,情节很严重,依法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任某长期储存和销售盗版书籍,经突击检查,从任某处查扣《现代汉语词典》、《经典散文集萃》、《牛津英汉双解词典》等书籍2万余册,经鉴定均为盗版类非法出版物,任某因涉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刘某某原系A公司技术团队负责人、机械工程师。某日来到B公司涉案风电机组安装现场,携带照相机等工具,伪装进入正在安装的风电机组内部,对机组的内部结构、相关设备及技术参数等信息做测量和拍照,共计拍摄617张照片及录制15个视频。经鉴定,涉案机组的五项技术点在案发前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与刘某某所拍摄照片中记载的技术信息相同。该技术信息自主研发成本为403余万元,许可费用为5767余元,非法侵入造成检测费损失30余万元,生产误工费损失40余万元。刘某某犯侵犯商业机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唐某某(中国籍)在出国留学期间得到了境外X商业机构(高端新能源材料公司)的资助,毕业回国后X机构派遣“卧底”唐某某入职国内C高新能源材料公司,并每月向其发放巨额工资,在长达两年的时间内,唐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将C公司的大量新能源材料的技术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经济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对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提供给境外X商业机构,造成C公司巨额损失。唐某某涉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机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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