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重庆电视台的相关报导,2月16日,家住重庆渝中区的冯女士跟老公到九龙坡一家超市购物。
所以冯女士便以为,依照平常说的假一赔十,超市出售过期大米,现在尽管他们已挂600多块钱买下来了,但过期的产品可不敢乱吃。
据悉,冯女士购买的大米包装袋上显现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30日,质保期为6个月,而冯女士购买时,大米现已过期了半个月。
由于两边定见没有达到共同,导致矛盾激化,随即在两边剧烈争持的过程中,冯女士被超市的工作人员用铁锹木把打进了医院。
随后这名拿着铁锹的男人又向她走了过来,还没说几句,对方不分青红皂白就给了她一棒。
终究冯女士由于全身多处软组织损害,不得不住院承受专业的医治,而他的老公也在这次事情中受了伤。
而这并不是冯女士第一次向该超市进行索赔了,之前超市就曾被冯女士夫妻俩投诉过。
其时冯女士付完款后,还没有把大米拿出店外,他们的店员就现已发现了这些大米现已过了保质期。
店员随即提出要给冯女士夫妻俩退换,但冯女士坚持要求按10倍补偿。所以才呈现了后边可怕的一幕!
2月20日,九龙坡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也对此事情作出了回应,现在现已对超市售卖过期大米一事立案查询。
商场工作人员现已劝其退货,顾客坚持带走,现在又索赔,清楚便是勒索行为!商场人员错在打人,应该立刻报警,并现场录像。
发现过期,不是应该劝顾客退货,而是坚决不能给顾客结账,坚决不能让顾客拿走。
超市不自检自排查,被他人(或许工作打假人)发现最终索赔,也是保证顾客权益的一种方法。
有本质的人发现过期不买或许提示老板产品过期了,不会明知过期还买,只要以此为工作的才会成心这样。
不管怎么说,超市工作人员不该该向顾客使用暴力,就算人家是工作打假,也不能着手打人。
然后又以打人者患有精神病为由,好像有种躲避社会舆论和承当相应的职责之嫌,显得有些不太能让我们能服气。
我们在购物的过程中,假如真的遇到过期产品,应该要镇定处理,遇到相似状况能够先去跟超市洽谈退换货,真实不可能够找有关部门处理。
究竟经商也不容易,当然假如超市的确存在出售过期产品的行为,那真的便是太不品德了,相关工作人员应也要对超市进行全方位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