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来了,又来了!”近日,位于世纪大道上的百联世纪购物中心内,随着一个“消费者”进入商场,不少商家不但自己瞪大眼睛战战兢兢,还相互提醒“上紧了发条”。
图说:八百伴商场内多家商户被成功”私了“ 新民晚报记者 罗水元 摄(下同)
这个消费者姓徐,大肚短发。商户刘俊(化名)介绍,虽然商场对质量把控挺严格,但百密可能有一疏,不知何故,徐某不定期来商场时,偏偏能发现“百密一疏”之处,购物或取证后直接要求以几千元甚至几万元“私了”,有的“楼管”不知何故还“劝”商户“私了”。
记者调查时,世纪大道边的百联世纪购物中心内,至少有一个超市、一家生活馆、一家咖啡馆就曾被要求“私了”,唯一“私了”未成功的是咖啡馆——咖啡馆报警后,徐某就溜了;紧接着,应聘上班才两三天的一个新员工也不辞而别。
记者调查也发现,除了这家外,徐某也经常“光顾”久光百货、第一八佰伴等知名商场。在第一八佰伴内,超市、咖啡店、奶茶铺、拉面馆、保健品店等商家都被徐某“私了”索赔过,其中,某奶茶铺因售未贴中文标识的茶叶被徐某“瞄”上后,被“私了”索赔三千元。徐某微信朋友圈中晒出的一张收款单则有6000元。
更让有的商家们害怕的是,徐某背后可能有“团队”,被其成功“私了”的商户,有时还会遇到新的“消费者”“精准”上门,并同样提出“私了”要求。而在徐某微信朋友圈中,就有“同道中人”向他发出“让我参与参与嘛”、“什么时候要我弄呀”之类的话语。
有商家坦言,多次“私了”成功后,徐某遇到“生面孔”时,就直接将自己介绍为知名的打假人士,久而久之,越来越多的商家“闻徐色变”,为防意外,有的商家竟向徐某交“顾问费”;有的商家则在徐某来时,宁愿不做其他生意,也要尽心“伺候”。
但是除了极少数商家愿意站出来揭露,并希望有关方面能从提升营商环境方面采取对应措施外,更多的商家,出于种种顾虑,“私了”后仍“打掉牙齿往肚里吞”。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星海律师认为,职业打假人不同于消费者,消费者购买商品是以自己消费为目的,而职业打假人购买商品不是为了自身消费,是为了将商品作为一个介质,起到取得投诉、起诉商家以及和商家商谈赔偿的主体身份资格。
“如果职业索赔人只是单纯地购买商品,然后向工商及主管部门投诉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假一赔十的赔偿,这个还在法律的允许范围之内;但是有些职业打假人在购买商品后,会先给商家打电话要求“私了”,其实就是为了要钱,这些人往往会开出高于商品价格几十倍的索赔额,超出了法定索赔的上限。”赵星海律师认为,如此职业打假可能涉及到敲诈勒索的刑事罪名;如果在索赔的过程中,打假人还有造假的行为,比如炮制假的鉴定报告,故意将商品当中的某些标识抹去等等,就有可能涉及到诈骗的刑事罪名。
顾骏教授介绍,职业打假人“逛商场”的目的不是为了消费,不是普遍意义上的消费者;其“逛商场”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净化市场,而是利用法律法规的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或借机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由此,他们的目标往往是相对更重视质量与品牌的大商场,因为商场大,管理难免有疏漏之处,而且购物有发票易取证,现金流也多容易理赔。
在商家与消费者购成的“天平”中,当有关方面更重视消费者这一端时,职业打假人就可能被视同普通消费者,其理赔需求往往更易得逞;而当有关方面更重视商家和营商环境时,职业打假人就不会被视为普通消费者,其生存空间就会缩小——随着营商环境的改善和提高,职业打假人的生存空间也会越来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