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次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法官首次运用“离婚纠纷案件诉讼要素表”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这是一起普通的离婚纠纷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主审法官首先让原、被告双方填写“离婚纠纷案件诉讼要素表”。此表的设计,主要是法官使用“文字回忆过往”的方法唤醒夫妻感情。双方通过填写该表格的过程,打破目前的“憎恨”,从记忆深处感念对方的“好”,是彼此为挽救濒临破裂的婚姻作最后努力的过程。
该案的原告李某、被告智某结婚仅三年,最初夫妻感情较好,但由于被告智某在外忙生意,原告李某渐渐怀疑自己丈夫有婚外情,双方更是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李某遂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该案的法官通过阅读双方填写的“离婚纠纷案件诉讼要素表”,了解到双方感情基础稳定,遂主持调解,告知了双方当事人婚姻法规定夫妻间有互相忠实的义务,应当相互理解和珍重,用情理来说服当事人,应相互信任,换位思考,不应无端猜疑,夫妻俩最终打开了心结,和好如初。该案以调解结案,圆满化解了夫妻双方的矛盾,维护了家庭的和谐。
离婚要素表包括了夫妻双方从相识恋爱到结婚的点滴美好,夫妻间矛盾发生的起因过程、是否存在法定离婚的情形,子女和财产情况等各类问题。一方面,帮助当事人回忆曾经的幸福生活,唤起双方的美好记忆,找出矛盾的症结,方便对症下药;另一方面,设计详细的要素表,也全面的反映了离婚案件审理的重点,为庭审节约了大量的时间,提高了审判效率,减轻了群众诉累。
这次创新使用“离婚纠纷案件诉讼要素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保障家事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家事纠纷案件特点,榆次院还专门设置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心理疏导、婚姻冷静期、离婚证明书及案后跟踪、回访制度等,以辅助家事纠纷案件的审理。今后榆次法院家事审判庭将继续在家事审判改革的道路上进行更多的探索与实践,助力解决各类家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