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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24 07:11:36 | 作者: 婚姻咨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1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晓敏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监事会主席任军平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经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及被提名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晓敏先生、翁荣荣女士、谭才年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明娣女士、龚菊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龚菊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前述候选人简历及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参照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整体津贴水平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发放标准定为6万元/年(含税),该津贴发放标准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之日起施行。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方案分别于2023年6月、2023年12月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由 120,000,000.00元增至人民币120,652,2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20,000,000股增至120,652,200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增加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同意公司据前述情况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营业执照换发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1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任军平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军平主持,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任军平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现提名张启胜先生、谢蔓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前述候选人简历及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本次换届选举涉及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024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经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及被提名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晓敏先生、翁荣荣女士、谭才年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明娣女士、龚菊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龚菊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前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核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陈晓敏、翁荣荣为夫妻关系,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6,17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2%),陈晓敏先生、翁荣荣女士分别持有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7.26%、8.00%股份,除前述情况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龚菊明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明娣女士已出具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陈晓敏: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3年9月创办苏州工业园区新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并担任其执行董事、董事长等职务;2012年3月创办苏州瑞玛金属成型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苏州新凯紧固系统有限公司和苏州瑞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Cheersson Investment Co., Ltd.(BVI瑞玛,公司全资子公司)、Cheersson Queretaro Precision Metal Forming S. DE R.L. DE C.V.(墨西哥瑞玛,BVI瑞玛控股子公司)、瑞玛(香港)科技有限公司、瑞玛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和瑞玛科技(墨西哥)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汉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苏州瑞瓷技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新凯工米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瑞全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陈晓敏、翁荣荣夫妇,截至本公告日,陈晓敏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7,998,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36%);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6,17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2%),陈晓敏先生持有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7.26%股份。除前述情况外,陈晓敏先生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陈晓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翁荣荣: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9年6月至2014年11月担任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主管。2014年11月至2017年11月担任苏州瑞玛金属成型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陈晓敏、翁荣荣夫妇,截至本公告日,翁荣荣女士持有公司股票6,449,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35%);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6,17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2%),翁荣荣女士持有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8.00%股份。除前述情况外,翁荣荣女士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翁荣荣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谭才年: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兼财务总监,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联风气体有限公司监事,锦润时尚(珠海)服饰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谭才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谭才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王明娣:女,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党员,博士学历。1997年8月至1999年6月任靖江市东兴中学教师,2010年9月至2011年10月派遣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进行科学研究,2018年1月至今任苏州麦尔科唯激光机器人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苏州贝亚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2年4月起在苏州大学任教,历任苏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2013年7月至今任苏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教授,2020年1月至今任苏州大学激光表面技术与智能装备研究所所长。

  截至本公告日,王明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明娣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龚菊明: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学副教授。1983年8月至1988年10月任苏州大学商学院助教,1988年11月至2000年7月任苏州大学商学院讲师,2000年8月至今任苏州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曾担任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龚菊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龚菊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本次换届选举涉及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024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张启胜先生、谢蔓华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前述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任军平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前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核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

  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6,17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2%),张启胜先生、谢蔓华女士分别持有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55%、0.78%股份,除前述情况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监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不存在兼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在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张启胜: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至2002年任职于深圳宝利得电脑五金有限公司,2002年至2004年任职于东莞嘉辉塑胶五金有限公司,2004年至2012年任职于茂森精艺金属(苏州)有限公司,2012年至2014年任职于浙江正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14年加入苏州瑞玛金属成型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监事、资深项目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张启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张启胜先生持有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55%股份,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6,17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2%),除前述情况外,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张启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

  谢蔓华:女,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12年3月至2015年6月,任苏州瑞玛金属成型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2016年1月至2018年8月,任苏州工业园区新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2018年9月起任职于公司,历任公司行政部经理、行政部顾问、工会主席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行政部顾问。

  截至本公告日,谢蔓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谢蔓华女士持有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0.78%股份,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6,17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2%),除前述情况外,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谢蔓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营业执照换发手续。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3年6月12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股票已上市流通,上市流通数量为47.82万股。

  2、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3年12月15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股票已上市流通,上市流通数量为17.40万股。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拟增加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增加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变更前: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冲压板金件、模具、机械零配件、五金紧固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注塑件、金属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新型陶瓷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冲压板金件、模具、机械零配件、五金紧固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注塑件、金属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相关制度的规定,以及前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的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已经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任军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任军平,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3年至2005年任职于苏州和锲电子有限公司,2005年至2009年任职于昆山新力精密有限公司。2012年起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模具技术专家。

  截至本公告日,任军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任军平先生持有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55%股份,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6,17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2%),除前述情况外,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任军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

  任军平先生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2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4年2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提案1.00、2.00、4.00、5.00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00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相关文件。

  2、提案1.00、2.00、3.00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应分开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此次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3、提案5.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所有提案中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作出统计。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线)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至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至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至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②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信函请寄至前述登记地点,函件封面注明“登记参加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过以上三种方式登记参会的股东,请于登记时间截止前将登记材料通过对应办法送达本公司,并与公司证券法务部联系确认送达。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1、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前20分钟到场,并向会务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2)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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