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一些知识产权领域话题再次引发关注,尤其是近几年讨论较多的视频版权治理问题。近日,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以“视频平台版权保护与行业发展问题研究”为主题举办线上会议,邀请专家学者再次讨论长短视频版权争议。
本次研讨会上,“合作共赢”“协商”“多元治理”成为高频词汇。许多专家学者觉得,长视频版权方和短视频平台之间的冲突与对抗,不利于长短视频平台之间合作共赢,甚至有可能影响影视行业可持续发展,应探索版权治理新模式,通过视频平台之间合作机制定分止争,平衡各方利益。有的专家学者表示,当下视频版权领域的独家授权模式会产生高额版权费用,不利于新兴起的产业发展及大众创新,建议取消独家授权机制。
长短视频平台版权治理话题讨论由来已久,短视频对影视行业发展的非消极作用也被广泛认可。
“视频,尤其短视频,对影视作品或综艺娱乐节目进行二次剪辑,不但可以方便用户利用碎片化时间了解长视频,供大家休闲娱乐,有可能让一些用户因为一个片段而喜欢长视频,这对长视频是很好的导流渠道。如果在法律层面协调好各方利益,能轻松实现共赢。”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孙晋教授说。
上海邦信阳(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天蕲对此表示认同。根据2022年2月中国互联网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9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统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10.32亿,其中短视频用户规模达9.34亿,占整体网民的90.5%。“短视频中占较大权重的二次创作短视频已成为人类生活娱乐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论是影视作品的制作方、长视频平台,还是二次创作短视频者或短视频平台,都应当对此予以正视。从行业长期发展看,各方应积极探索对二次创作短视频的授权机制,这有利于促进各方共赢。”陈天蕲说。
“但对二次创作短视频者来说,目前取得授权仍有困难。”陈天蕲表示,实践中,二次短视频创作者多为个人或中小型工作室,直接与影视公司、视频平台等大型公司沟通交流,其主体地位不对等。影视剧动辄过亿的授权购买价格,也让许多二次短视频创作者望而却步。短视频制作者数量大,且非常分散,如果对该群体一一授权,程序太过于烦琐。
对此,新疆大学教授邓社民表示,在版权治理领域,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的做法值得借鉴,即可以由集体管理组织一揽子对会员进行授权。如果是非会员或者找不到版权人,可以把许可使用费交给集体管理组织,由集体管理组织找到著作权人返还一定利益。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表示,解决长短视频平台版权争议,应建立权利人或者权利人组织投诉快速处理机制,避免侵权范围扩大,要充分的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作用。
张洪波建议,相关平台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等集体管理组织合作,联系双方协商各种作品的使用方式、平台和用户的合作模式以及付费模式。应鼓励集体管理组织“抱团”谈判,解决视频行业发展瓶颈问题,如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等。
张洪波表示,新修改的著作权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也将积极提供相关建议。因此,可以从行政法规角度激发、引导各方向集体管理组织付版权费。
“涉短视频著作权纠纷需要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集体管理组织、长短视频创作者共同系统解决,发挥集体管理组织的作用,推动构建著作权多元许可市场。集体管理组织可以从授权、解决纠纷、帮助视频平台、视频行业方面入手,为化解纠纷做一些工作。”张洪波说。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冯博从长视频平台商业运营模式角度对长短视频版权平台争议问题分析称,当下视频网站会员费屡次涨价、广告慢慢的变多,但是却出现连年亏损,这与长视频平台的独家授权模式密切相关。
独家授权会让平台付出天价版权费,以电视剧《如懿传》为例,其独家授权费用高达十几亿元,这使用户观看相关剧集所需支付费用相应提高。因此,许多用户愿意退而求其次,通过短视频了解一下关键剧情。
这引发了一个思考:版权独家授权是提高还是降低了消费者的福利?冯博认为,平台购买影视作品将其放入平台后,该影视作品就变成了“俱乐部物品”。此时,平台会员增加,不会再增加额外边际成本。而其在平台传播时价格越高,会员费越高,社会福利净损失就越大。因此,独家授权价格过高会产生社会福利净损失。利用博弈论赋值方法计算不难发现,非独家授权比独家授权社会总福利高,建议取消独家授权机制。
事实上,在数字音乐领域,我国已有取消独家授权的先例。2021年7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腾讯限时解除与上游版权方已达成的独家协议。同年8月31日,腾讯正式对外发布关于放弃音乐版权独家授权权利的声明。
此次会议上,有的专家学者从文化创新和竞争法等角度对影视作品版权保护有关问题进行了分析。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讲师孙瑜晨认为,影视作品领域创新弥足珍贵,但要时刻警惕垄断风险出现,比如版权和数据库的结合,可能提高基础研究领域创新成本。
“有必要从大众创新、文艺繁荣角度,考量长短视频版权争议问题。目前,短视频领域确实存在侵权现象,但是部分活跃的原创作者也给我们大家带来了许多有意思的思考。因此,不能一味打压短视频平台。”孙瑜晨表示,有的短视频创作还给原创作者带来了一些收益,因此,版权保护要注重“谦抑性”。
安徽大学法学院讲师徐则林认为,分析短视频著作权侵权及保护问题,终究是要落在长、短视频之间的经济关系上,即一定要考虑利益平衡问题以及平衡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对如何解决长短视频版权争议问题,陈天蕲认为有两个路径:第一,平台统一采购版权,为平台内二次创作者提供版权素材库。这种方式在图片和音乐等领域也有较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第二,尝试建立个性化的版权授权交易市场,个性化地进行授权。各方主体,特别是短视频主体,可以搭建一个授权交易平台,专门服务以个人和中小工作室为代表的创作群体,探索有明确的目的性、可接受的价格形成机制,并提供细分化的作品授权需求。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滕锐表示,传统的“通知-删除”规则等对认定短视频侵权案件中的平台责任仍有一定借鉴意义。能更加进一步完善权利人的通知要件以及认定标准。
“法律是定分止争的工具。规则多元化、监管协同化,更加有助于化解短视频版权纠纷。目前,从实践来看,解决长短视频版权争议问题,立法、执法、司法方面均可有所作为,我们不妨更谦抑、更包容、更乐观一点。”孙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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