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发布时间: 2024-02-22 12:23:42 | 作者: 乐鱼体育官网赞助的大巴黎|

  对于自己的作品,著作权人是享有相应的著作权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不得使用自己的作品,否则就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哪些行为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呢?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邻接权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邻接权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邻接权人许可,故意删除或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权利的行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3、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大多数都用在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5、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8、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来得到的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犯权利的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有下列侵犯权利的行为的,应该依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相应的损失等民事责任: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李泽蔚,执业律师,自执业以来始终致力于依法为当事人谋取最大权益。擅长办理刑事案件,对民商事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等法律事务也有丰富的处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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